城市更新行动进入“快车道”

记者 张相毅 1月20日,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多项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重点解决城市更新政治障碍,进一步加强规划与地域政策结合。高质量的城市更新是推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。 2026年起,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相关配套政策,各地实施城市更新。受访专家预计,今年将出台更多多方位的支持政策,提高城市更新效率,更好发挥城市更新稳定投资、促进消费的整体效应。具体来说,《通知》启动了一系列措施强化详细规划适应性,优化过渡期配套政策,便利现有土地和空间临时使用,便利资源资产组合供给整体运行,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,充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。 “2025年公布的《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指导意见》对城市更新三阶段规划、实施路线、具体流程和操作指南等提出了明确的指引,并在规划、用地、融资、多元参与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配套措施。但在城市更新的实践中,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玉佳认为,《通知》将针对具体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提出具体措施,以期保护参与者的权益刺激城市更新市场,激发投资热情。例如,在过渡支持政策方面,《通知》规定,“利用现有土地、房地产资源发展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和领域的,可享受在一定期限内不改变用地问题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政策。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”。采取了“过渡期后办妥有偿用地手续的,可以承包租赁或转让土地”等措施。在推进现有土地、空间临时使用方面,《通知》在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、确保安全、保障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,对闲置建设用地(不包括临时建设用地)提出了临时使用规则。建议制定规划,明确期限和限期恢复措施,纳入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图”实施监督。 “转型支持政策鼓励城市更新主体积极培育新兴产业,探索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收入模式,促进现有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,这也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。”在李玉佳看来,《通知》一旦落实,结合实践完善规划和政策安排,直至未来项目能够大规模落地,或许会成为常态。地方层面,推动城市质量发展、实施城市更新是2026年政策发力的重点方向。年初以来,四川、辽宁、海南、山东等省份纷纷出台相关政策。具体来说,1月21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定期召开省政府政策吹风会,解读新发布的《关于推动城市质量发展的意见》。会上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鼓励城市考虑土地混合开发、空间混合利用,支持城市更新行动。 1月16日,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个部门公布了《海南省城市更新延续推进行动计划》。到2027年底,城市更新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,首次建立城市更新体制机制,力争打造20个城市更新重大示范区和5个以上活力街区,帮助市县整合资源,以项目整合为载体。 “城市更新的趋势和“城市更新发展与我国现代化历史进程、经济社会转型、科技驱动现代化、人口需求重复等因素密切相关。”对于政治趋势,中国指数研究院表示,根据城市更新项目的复杂性和长期性,土地供应、规划管理、金融支持等关键政策创新将进一步加强,有望充分调动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。展望“十五五” “十一五”期间,我国的城市更新活动将取得重大进展,可持续更新模式将进一步强化。随着城市更新的成熟,通过多模式创新、多主体参与、多成分保障,城市更新真正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。就是这样。
(编辑:何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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